中新網杭州2月12日電(錢晨菲)浙江省科學技術廳12日對外公布《關于深化“三服務”活動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將于3月1日起施行。按照通知內容,該省將在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大企業研發引導力度、優先支持實施科研項目等十二個方面送出創新“禮包”。
據悉,《通知》由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統計局、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六部門聯合出臺。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浙江將積極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2020年12月31日前);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同時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后,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落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對企業購置的儀器、設備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扣除或進行加速折舊。
企業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核心技術,而擁有核心的技術就需要企業研發投入。《通知》提出,該省財政將根據規模以上企業研發投入(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排名前500的企業作為因素分檔計分,對市縣進行獎勵。推行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對符合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支出,經審核后,市、縣(市、區)可以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發揮省市縣聯動作用,引導企業研發投入,提升企業研發能力,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研發機構、發明專利全覆蓋。
而在優先支持實施科研項目方面,浙江將通過重大科研項目實施、研發平臺建設等加大對企業創新研發的支持力度。對傳統產業企業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3%、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5%的,以及創新能力較強的創新型領軍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在申報省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平臺、人才項目等)時將給予優先支持。
此外,浙江也將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積極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并鼓勵科研人員服務企業科技創新,解決企業技術難題,推動科技成果在企業轉化落地,符合條件的高校院所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