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健康醫藥產業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稱《細則》)近日已出臺,我市將對生物制藥、化學藥、現代中藥、 醫療器械、生物健康制品、基因檢測、智慧健康特色產業、 健康醫藥產業公共服務支撐平臺等領域進行扶持,力爭2022 年建成國內重要的健康醫藥產業集聚區和互聯網與健康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
據悉,該資金采用無償資助(補貼、獎勵、貸款貼息)和有償資助(股權投資)等方式進行扶持。扶持政策的扶持范圍和標準共13大項,包括“優質項目落地補貼” “固定資產投資補貼” “過渡性用房補貼” 等。
按《細則》要求,優質項目落地補貼符合三個條件之一,可按項目實繳注冊資金的10%給予最高 1000 萬元扶持。分別是:以入選院士或入選國家、省重點人才計劃的高層次人才為核心成員,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市場前景的項目;博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帶成果在中山市實現產業化的項目,項目獲得社會化風險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且實繳注冊資金 1000 萬元及以上;參加國家創新創業大賽獲廣東省三等獎及以上、或者進入行業全國總決賽,并在中山實施產業化的創業項目。此外,項目核心設備購置補貼,按不超過儀器設備購置發票金額50%比例給予補貼,每個項目最高補貼1000萬元。項目核心設備租用補貼,可采用政府委托國資企業購買、落戶企業分期租用(一定期限后移交),或企業租賃設備后由政府采用事后補貼等方式給予支持,每個項目最高補貼500萬元。針對健康醫藥產業特點,還設置了“新藥和醫療器械產業化補貼”、“一致性評價補貼”等。
掃碼了解《細則》全文